为了吸引省外游客来晋旅游,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向旅行社发放了10万套旅游消费券。按照旅游消费券使用办法,在4月1日——5月31日期间,游客持有旅游消费券可在购买进山门票和星级宾馆内消费时按等值人民币使用。入山口醒目位置还张贴了“欢迎使用山西旅游消费券”标识和星级宾馆名单,方便游客使用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