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堂苏州、东方水城”美誉的苏州,自2010年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以来,基本实现了目的地城市旅游标准化全覆盖,苏州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的地位初步确立。通过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如今的苏州旅游打出了响亮的品牌——以品质旅游为特征的“苏式服务”。
闯新路、创经验,苏州旅游标准化扎实推进
在经历了改革开放的自发期、上世纪80年代的贯标期,本世纪前后,苏州旅游标准化进入创新期。苏州在执行国家旅游标准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制订、修改了多种标准,使城市旅游标准化管理工作从星级酒店向旅行社、社会宾馆、乡村旅游等领域纵向延伸。到2010年初,已制定和实施旅游标准16个,其中省级标准4个、行业标准12个。苏州制定和执行的旅游标准,不仅涵盖了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技术性服务规范,还包括保障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旅游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生态保护、旅游安全等支持系统的标准,既有旅游基础、旅游质量、旅游资质、旅游设施等“硬标准”,又有旅游卫生、旅游环境保护等“软标准”,基本建立了以“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对接国标、面向国际”的旅游标准体系。其中包括苏州在全省率先制定的苏州市旅游管理条例,先后出台的《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社会旅馆等级划分及评定》、《乡村景区点评定标准》和《滨湖旅游风景区服务标准》、《苏州市旅行社计分管理办法》等。正因为基础扎实、富有创新能力,苏州被国家定为全国首批、江苏唯一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