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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数百元劳务费 游客竟沦为带货水客

2010-10-15 1:01:43   网友评论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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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IPhone4等时尚电子产品在内地热销,不少“水客”走私分子活跃于口岸地区伺机而动,并利用内地游客贪小便宜的心理进行走私。日前,罗湖海关就在一名内地游客随身携带的背包中,一次性查获3台iPhone4手机,总计价值1。3万元,大大超过规定征税额度。

  今年10月9日晚,内地游客罗某经罗湖口岸入境时,随身携带的一个不起眼的黑色背包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经检查,海关关员在其包内发现有3部崭新的 iPhone4手机。接受询问时,罗某承认手机并非他自己购买,而是在入境前,碰到一个陌生人,对方称如果能帮忙带手机入境,他就能获得数百元的现金报酬。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罗湖海关介绍,近年来,随着海关监管部门打击力度加大,职业“水客”生存的空间被压缩,“水客”头目转而将走私人群瞄准了普通游客。在近期查获的涉嫌走私人员中,不少人员仅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通关并不频繁,有时候是顺路帮陌生人带超额物品而被查获,大部分参与的“走私”居民仅仅是为了获取少量报酬。此外,内地游客大规模沦为“水客”往往跟市场需求有紧密联系,一旦国外某电子产品在内地热销,临时性的走私行为也会形成高发态势。

  一些游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超额携带电子产品目的,仅仅是给朋友亲人帮个忙,但海关官员表示,不论游客的主观目的如何,一旦超额携带物品入境,都有可能引发通关环节的法律责任,误入“水客”行列,成为海关重点监控对象。如果通关记录有污点,将会对一些常年往返深圳的居民造成较大影响。

  罗湖海关称,根据海关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编辑: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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