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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灵山景区价格违法 不执行政府定价

2010-10-13 1:18:00   网友评论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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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物价检查部门曝光了一起十一期间承德雾灵山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物价部门并对该景区进行了严肃处理。此外,物价部门还公布了对节日市场价格进行检查后发现的六大问题。

  物价部门发现的主要价格违法行为

  1.个别景点门票价格明码标价不完善,对特定人群实行门票价格减免未予明示。

  2.部分景点没有按照要求建立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日制度。

  3.一些个体经营门店、个别商场的降价打折商品和特价商品标价签存在不够规范,没有使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标价签上填写的内容不全、标价模糊、虚构原价等问题,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4.一些商场促销时宣传用语不规范,有附加条件没有向消费者明示清楚。

  5.盒装酒类商品在标价方式上存在模糊赠售、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现象,价外赠送商品未按规定标明价格。

  6.存车乱收费问题比较严重。

  雾灵山不执行政府定价

  河北省物价部门检查组到兴隆县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十一期间该景区门票价格公示不规范,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为每人每张75元,淡旺季浮动幅度20%。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优惠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售票口明显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经过检查组检查发现,该景区并未在售票口明显处进行价格公示且公示内容不全,并且对儿童等优惠对象收费90元,没有执行相关的优惠政策。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1.4米以下的儿童,应享受免票的优惠政策,而对于1.4米以上学生享受半价优惠政策。而承德雾灵山景区并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此外,经检查组调查,大部分游客反映景区停车场收费、景区内班车票价标准过高。

  物价部门严肃处理景区

  对于承德雾灵山景区不规范的行为,物价部门检查组进行检查,但该景区拒不配合。针对这种情况,2010年10月8日上午,承德市物价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听取检查分局汇报后决定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相关的优惠政策、拒不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价格违法问题进行严肃认真地查处并以正式文件形式责成兴隆县物价局对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景区内班车票价按照其运营成本和有关政策进行重新核定,降低标准。

  目前,雾灵山景区的最终处理意见仍在制定中。

   [编辑: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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